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原则的探讨

重大动物疫情不仅对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构成严重的威胁,而且给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安定带来较大的危害,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控制措施,切实地做好重大动物疫情控制、扑灭工作。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就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必须采取的控制原则做一综述。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陆生、水生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它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1998 年 1 月 1 日颁布实施至今已有 21 周年了,其在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及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已做了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笔者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学习、领会,现就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与扑灭予以探讨,希望得到广大同行的指导。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疫区范围涉及 2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本级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疫区封锁报告后的 24 小时内发布封锁令,同时应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并立即组织协调由兽医、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卫生、交通、工商、内贸、质检、公安和武警等成员单位,派人组成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执法队伍(即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迅速赶赴疫区,依法对疫区实施全面封锁,依照相关疫病防控应急预案采取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理、彻底消毒和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将疫情扑灭在疫点上。

1、动物疫病的分类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预防、控制和扑灭等严厉的强制措施的;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和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三类动物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这几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如下。

1.1 一类动物疫病

此类动物疫病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羊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病和白斑综合征

1.2 二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伪狂犬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牛病: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绵羊和山羊病:山羊关节炎脑炎、梅地- 维氏纳病。猪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副猪嗜血杆菌病。马病: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马巴贝斯焦虫病、伊氏锥虫病。禽病: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鸭里默杆菌病、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禽伤寒、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低致病性禽流感、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兔病:兔病毒性出血病、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蜜蜂病: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蜜蜂螨病、大蜂螨病、白垩病。鱼类病: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刺激隐核虫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毒性神经性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斑点叉尾鮰病毒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败血症、流行性溃疡综合征。甲壳类病:桃拉综合征、黄头病、罗氏沼虾白尾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和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1.3 三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大肠杆菌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附红细胞体病、Q 热。牛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 / 黏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绵羊和山羊病:肺腺瘤病、传染性脓疱皮炎、羊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地方性流产、绵羊疥癣。马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猪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感冒、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禽病: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犬猫等动物病: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猫泛白细胞减少症、利什曼病。蚕、蜂病: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蜜蜂螨病、蜜蜂孢子虫病、大蜂螨病、亮热厉螨病、白垩病。鱼类病:鮰类肠败血症、迟缓爱德华氏菌病、小瓜虫病、黏孢子虫病、三代虫病、指环虫病、链球菌病。甲壳类病:河蟹颤抖病、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贝类病:鲍脓疱病、鲍立克次体病、鲍病毒性坏死病、包纳米虫病、折光马尔太虫病、奥尔森派琴虫病。两栖与爬行类病:鳖腮腺炎病和蛙脑膜炎败血金黄杆菌病。

2、及时报告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将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所以,必须依法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情报告这项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兽医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做出初步诊断,初步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并应当在 2 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接到动物疫情报告后的 1 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动物疫情报告后的 1 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 4 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直接解除封锁。 动物疫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易感动物、发病动物、死亡动物,扑杀、销毁动物的种类和数量,病死动物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和诊断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3、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立即派出兽医技术人员迅速赶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疫点: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饲养场或其他有关的屠宰、经营场所。如果是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应将病死畜所在的场(户)划为疫点;如果是农村散养的,应将患病动物所在的自然村划为疫点;如果是在牧区放牧发生的,应将病死畜所在的牧场及其活动场地划为疫点;如果是在市场发生的,应将市场划为疫点;如果是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应将屠宰加工厂 / 场划为疫点;如果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应将运载病畜禽的车、船、飞机等划为疫点。

疫区:指动物疫病正在流行的地区。一般指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 3 km 的区域。根据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免疫状况、疫点周边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划定。

受威胁区:指疫区周围和可能受到传染的地区。一般指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 5~10km 的区域。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以及疫情溯源及跟踪调查结果,综合评估后划定。

4、封锁疫区

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不仅对畜牧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而且会引发公共卫生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重要性,督促指导参与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执法人员,切实地做好疫区封锁工作,对疫点疫区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疫点:疫点的出入口必须有消毒设施。严禁人、动物、车辆和动物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批准,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疫区:在疫区的周围(边缘)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派专人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置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专人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禁止疫区内的染疫、疑似染疫,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可能受污染的相关物品运出疫区;禁止非疫区易感染的动物进入疫区内;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市场;对其他不易感动物实行圈养或在指定的地点放养,并对其进行疫情监测。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在封锁疫区当中要起积极作用。封锁疫区要做到措施得力,操作规范,坚决果断,以便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

5、强制扑杀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参与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执法人员,规范化地做好强制扑杀工作。对疫点及其 3km 范围内的所有易感动物全部进行强制扑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不放血方法进行扑杀,通常以电击致死法较好)。强制扑杀有利于控制患病动物及其粪便、污水等传染源造成的病源传播,这是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最有效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的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做法。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强制扑杀工作。扑杀工作力求及时、坚决和彻底。扑杀人员应做好个人自身防护,防护应符合相关动物疫病人员防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强制扑杀是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关键性环节之一,扑杀时必须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6、无害化处理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参与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执法人员,规范化地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疫点、疫区内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要严格按照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的方式有:深埋、焚烧、高温和高压等。对于动物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须按国家规定标准,在指定的地点采用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清洗圈舍和其他污染物所产生的污水、污物等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无害化处理地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运送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和其他污染物时,所涉及到的运输、装卸等环节应避免洒漏(应使用防漏容器),并须有明显标志。参与无害化处理的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人自身防护,要穿防护服、胶靴,戴防护用具(口罩、卫生帽、护目镜和橡胶手套等)。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必须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7、紧急免疫接种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参与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执法人员,切实做好紧急免疫接种的相关工作。必须选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认定的疫苗定点生产厂家所生产的优质的相关疫苗,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尚未感染的健康易感动物,按照规定的标准,全面实行强制性紧急免疫接种,确保达到免疫保护水平,提高易感动物的抗病能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技术人员应规范化地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工作,以便建立免疫隔离带。免疫接种时应造册登记,登记免疫接种的动物及其动物养殖场的名称,建立完整的动物免疫档案。

8、彻底消毒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参与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执法人员,认真做好疫区内的消毒工作。必须选择有 GMP 认证的兽药厂家所生产的对该疫病病原微生物起杀灭作用的多种不同类型的高效消毒剂,对疫点、疫区内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装卸工具、动物圈舍、舍外环境、活动场地、饲养用具以及一切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场地、道路和设备等进行严格、彻底的轮流消毒。饲养场的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用火焰、熏蒸等方式消毒;饲养场的圈舍、场地、车辆、用具和道路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木质工具及塑料用具可用消毒液浸泡的方式消毒。疫点每天消毒 1 次,连续消毒 1 周,1 周以后每 2 天消毒 1 次;疫区内疫点以外的区域每 2 天消毒 1 次,持续消毒至疫区解除封锁。消毒时应做好个人自身防护,并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经过彻底地消毒,能有效地杀灭病原体,切断传染途径,阻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9、紧急疫情监测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采用法定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所有易感动物实施紧急疫情监测,及时分析监测数据,掌握疫情动态。并将疫情动态报本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上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10、疫源分析与疫情追踪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在省级或国家级动物流行病学专家的指导下,按照该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对疫情发生前,所有引入疫点的易感动物、相关物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对疫情发生前和发病期间,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物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运输工具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一经查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采取就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动物疫情的蔓延和扩散。

11、解除封锁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并被依法封锁的疫区,自最后 1 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被实行强制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完毕起,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该疫病 1 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再出现新的病例的,并且经全面的终末消毒后,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估后,确认审验合格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宣布疫区解除封锁,撤销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12、疫情处理记录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疫情处理全程工作的文字、影音资料的采集,图片的制作、归结,监测记录,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总结材料等),必须做好完整详实的记录,并按照一般档案归纳结档的原则和方法,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处理档案,以备检查。

13、疫区解除封锁的信息发布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疫区解除封锁的决定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 1小时内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解除疫区封锁的报告后,发布疫区解除封锁信息。

作者:杨雪贤(广东省普宁市畜牧水产局,广东普宁515300)

责任编辑: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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